为加强行风建设,规范供应商代表来访接待管理,构建亲清医商关系,依据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《医药代表管理办法》等文件及省、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、廉洁从业相关政策规定,结合医院实际,现将供应商代表接待管理公告如下:
一、适用范围
适用于药品、试剂、医用耗材、医疗设备、信息软硬件、办公用品、后勤物资、基建项目等供应商及其授权来访代表。

二、接待原则
来访接待遵循“三定四有”原则,即“定时间、定地点、定人员;有预约、有流程、有记录、有承诺”,坚持“亲而有度、清而有为”,保障合法合规业务沟通渠道畅通。
1.定时间:以归口职能部门通知为准,原则上集中安排。因紧急业务确需临时来访的,现场预约后由归口职能部门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批,可予以现场接待。
2.定地点:医院业务楼七楼会议室或指定公共接待区域。原则上禁止在门诊诊室、医生办公室、护士站、住院病区、医技科室、值班室等诊疗工作区域进行商务对接。
3.定人员:每次接待必须2名及以上本院在岗工作人员参与,禁止单人私下会见接待。直接预约党政主要领导的接待,由党办院办统筹办理并完整归档记录。
4.预约接待流程
(1)网上预约:供应商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《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》(附件1),连同备案材料打包发送至行风办邮箱hhzzyyyhfb@163.com进行预约,咨询电话:0873-7879569。
(2)现场预约:由供应商企业及代表携带备案材料到医院行风办(地点:业务楼五楼医务部)进行预约。
5.有规范记录
一事一登,医院接待部门据实填写《供应商代表接待登记表》(附件2),做到全程留痕;企业资质、授权文件、产品资料统一归档;台账应包含企业信息、来访人员、时间地点、事由、接待人员签字等要素。
三、医药代表需提交的相关资料
首次来访供应商须提前向行风办提交加盖公章的备案材料:
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2.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明确授权范围、期限);
3.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;
4.医药代表须额外提供国家备案平台备案信息;
5.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《来访接待预约登记表》(附件1),同时签署《供应商廉洁承诺书》(附件1里已包含)。
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、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不予备案;授权代表发生变更,必须重新完成备案后方可提交预约申请。
四、监督与举报渠道
举报电话:0873-7879611
举报邮箱:ZZYJW611@163.com
医院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欢迎全院职工、社会群众对违规接待、违规推销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宜,按《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医医院供应商代表来访接待管理制度》执行,由医院行风办负责解释。
附件: